关于国企家属区地面停车收益权的问题
法律分析:1、这要看小区地上停车位设置的不同情况而定,暂时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2、例如有的小区是停车位不足由绿地改建的;有的是一开始就由开发商报建的固定车位;3、其实在我国整个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我们都是只有使用权;包括私有住宅;4、小区地面车位位置使用权其实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由物业公司负责执行日常的管理;5、如果您觉得收费过高或者是车位的分配不合理可以提请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6、共同商讨审议新的方案来执行当然要有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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